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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1至2月份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176号颁布时间:2005-04-15

     2005年4月15日 京国税函[2005]176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1至2月份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的 通报》(国税函[2005]211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总局进度情况统计口径, 市局对各区县局1-3月退税进度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结合总局文件一并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对照进度情况,按照总局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清算工作,加快2005年退 税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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