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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34号颁布时间:2005-01-31

     2005年1月31日 京国税发[2005]3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 [2004]10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 (2003年--2007年)>的通知》(京发[2003]28号)的精神,北京 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京政 发[2004]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该《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 请各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和贯彻。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继 续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后续工作;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完善健全执 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视和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清理已经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 建立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联系和沟通渠道,加强全市国税系统法制建设,为全 面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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