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31日 京国税发[2005]3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
[2004]10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
(2003年--2007年)>的通知》(京发[2003]28号)的精神,北京
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京政
发[2004]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该《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
请各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和贯彻。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继
续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后续工作;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完善健全执
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视和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清理已经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
建立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联系和沟通渠道,加强全市国税系统法制建设,为全
面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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