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票证使用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4]759号颁布时间:2004-12-30

     2004年12月30日 京国税函[2004]75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票证使用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 [2004]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规定使用的车辆购 置税缴税凭证、退税凭证、税收通用缴款书、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已印制发送到你单位, 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管理使用。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票证使用问题的紧急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