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380号颁布时间:2004-12-29

     2004年12月29日 京国税发[2004]38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167号)转发给你们,文件中提及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 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 (国税发[2004]44号),市局正在研究之中,待转发后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