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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322号颁布时间:2004-11-15

     2004年11月15日 京国税发[2004]32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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