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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4]555号颁布时间:2004-08-16

     2004年8月16日 京国税函[2004]555号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健康快车基金会 合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82号)转 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 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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