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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等33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4]341号颁布时间:2004-07-07

     2004年7月7日 京地税法[2004]34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等33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 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777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等33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免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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