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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一[1994]255号颁布时间:1994-04-23

     1994年4月23日 京税一[1994]255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4号《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 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开具、抵扣办法及有关事项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4号文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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