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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151号颁布时间:2004-06-02

     2004年6月2日 京国税发[2004]15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 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4]209 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 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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