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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推行防伪税控票表处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1]320号颁布时间:2001-06-08

     2001年6月8日 京国税函[2001]32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推行防伪税控票表处理系统的通知》(国税发明电 [2001]2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守总局通知规定,认真完成通知所布置 的各项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于2001年6月12日前报市信息中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推行防伪税控票表处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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