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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二[1998]617号颁布时间:1998-12-25

     1998年12月25日 京国税二[1998]61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发[1998]1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为今后的试行工作 做好准备,并请对其可操作性提出书面意见及建议,于1999年2月10日前上报 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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