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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京国税进[1996]479号颁布时间:1996-10-17

     1996年10月17日 京国税进[1996]47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 报》(国税发[1996]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出口退税 管理,从组织上、制度上防范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对发现的骗税案件要及时向市局 报告,并组织力量严肃查处,以保证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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