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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等5户企业出口退税权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6]159号颁布时间:1996-10-23

     1996年10月23日 京国税[1996]15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等5户企业出口退税权的通 知》(国税发[1996]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局 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市局报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等5户企业出口退税权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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