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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2]172号颁布时间:2002-06-28

     2002年6月28日 京国税函[2002]17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50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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