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5日 京国税函[2002]67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点税源监控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2]
9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工作中的
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认真依照执行。
一、要认真按照总局《通知》要求,从2003年1月1日起使用新发布的《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代码建立2003年新代码库,总局与市局两个重点税源企业
代码库行业分类代码要一致。
二、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参数及填表说明已放于FTP/计会/重点户目录
下,请及时下载安装。
文件名:2003年重点税源参数
(一)安装步骤:
1.建立报入报出路径。
在“系统设置/其他设置/报入报出路径”下设置一报入报出路径,如C:/sdtemp。
2.将2003年重点税源参数放于报入路径下。
3.按装入新任务、选择报入路径的方式装入。
(二)有关报表和填表说明的打印
1.报表打印,可在“系统设置/基层报表定义”下打开企业表或产品项目表,
按打印空白表的方式打印。
2.《填表说明》和《代码规定》放在“2003zdsy.tbs/para/”目录下,文件名
分别为“tbsm”和“dmgd”,均为纯文本文件,可用“word”打开、排版和打印。
三、2003年重点税源参数分税务版和企业版,企业版供企业安装使用,税务
版供税务系统安装使用。
四、2003年重点税源测算参数将在明年1月放于网上供下载。测算参数不得
给企业安装。
五、2002年度重点税源监控不再编制上报年度报表。
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安排布置2003年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务必按时间要求上
报2003年的数据。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点税源监控标准的通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