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具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2]108号颁布时间:2002-02-07
2002年2月7日 京国税函[2002]10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划等有关事项
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3号文件)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
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可继续开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仍可
以继续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何时废止将根据总局的统一安排
进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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