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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2]76号颁布时间:2002-01-29

     2002年1月29日 京国税函[2002]7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 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100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 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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