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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和印发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两个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2]78号颁布时间:2002-03-25

     2002年3月25日 京国税发[2002]7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 知》(国税发[2002]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 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0]330号) 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 行准备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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