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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4]341号颁布时间:2004-04-13

     2004年4月13日 京国税函[2004]34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的批复》(国税函[2004]29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 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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