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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文件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109号颁布时间:2004-04-12

     2004年4月12日 京国税发[2004]10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第8号令《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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