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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4]322号颁布时间:2004-03-12

     2004年3月12日 京财税[2004]322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 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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