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3]581号颁布时间:2003-10-31

     2003年10月31日 京地税营[2003]581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2003]121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通知营业 税科、征管科以及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迅速安排做好相应准备 工作,市局将与市国税局联合研究确定相关衔接配合措施后,正式部署实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