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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附加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京地税法[1997]34号颁布时间:1997-01-13

     1997年1月13日 京地税法[1997]3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附加 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1996]731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学习,并就涉及地方税收征管的内容做好执行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附加议定书文本并请做 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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