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京财农[1996]466号颁布时间:1996-05-07
1996年5月7日 京财农[1996]466号
国家决定提高1996年粮食定购价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税收
入任务的通知》和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1996年粮食定购价格的通知》,现将
我市农业税计税价格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1.我市农业税计税价格调整为1.3842元/公斤。
2.各区县可从农业税新增收入中,按征收额5%提取征收经费。
3.因粮食定购价格提高而调整农业税的计税价格和收入任务,并未增加农民负
担的征粮任务,符合稳定负担政策和兼顾国家与农民利益的原则,各区县要做好宣传
解释工作,并将收入任务落实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特此通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