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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0]1183号颁布时间:2000-07-14

     2000年7月14日 京财税[2000]1183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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