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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京财税[1998]392号颁布时间:1998-04-29

     1998年4月29日 京财税[1998]392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61号《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 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 998年3月20日 财税字[1998]6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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