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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7]524号颁布时间:1997-11-24

     1997年11月24日 京地税个[1997]52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 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 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1997年10月13日 国税函[1997]54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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