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7]524号颁布时间:1997-11-24
1997年11月24日 京地税个[1997]52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
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
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1997年10月13日 国税函[1997]54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