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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税[1996]312号颁布时间:1996-03-05

     1996年3月5日 京财税[1996]312号 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 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6]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 知的通知(1996年2月9日 财税字[1996]1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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