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税[1996]312号颁布时间:1996-03-05
1996年3月5日 京财税[1996]312号
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
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6]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
知的通知(1996年2月9日 财税字[1996]1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