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5]72号颁布时间:1995-01-24
1995年1月24日 京地税个[1995]72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65号《关于股份制企业分配股息、
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
复(1994年12月21日 国税函发(1994)66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