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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京税五[1994]144号颁布时间:1994-03-09

     1994年3月9日 京税五[1994]144号 西城区分局(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048号《关于个人获得光华科技基金 会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1 994年2月15日 国税函发[1994]04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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