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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所[2000]316号颁布时间:2000-05-31

     2000年5月31日 京国税所[2000]31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200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2000年 4月10日 国税函[2000]23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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