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4日 商运字[200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
号),全面了解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深入推进“三绿工程”,我部决定开展2
005年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查对象
对全国范围内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及消费者等进行抽
样调查。
二、调查内容
市场的基本情况及食品安全状况,包括市场基础设施、食品质量管理、检测检验、
准入制度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等相关情况。
三、调查方式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精心组织,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准确、完整填写相关调查
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消费者及农村调查表),每种调查表回收件不少于100
份。调查表原件和当地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报告请于7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
及时反馈。我部委托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具体承担上报材料的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邮编:100834
联系人:张捷 鲁静 纳绍平 修春野
电话:010-68391813 85226373 68391853
85226346
传真:010-68391115 68391853 65252187
附件1:全国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表(略)
2:全国城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表(略)
3:全国城市消费者食品安全调查问卷(略)
4:全国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表(略)
5:全国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状况调查问卷(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