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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2004年第100号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2004年第100号颁布时间:2005-01-19

     2005年1月19日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2004年第 10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情况的通知》(国办 发[1998]98号)和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国 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外经[2001]787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大连米利海辰商场有限公司、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属于“五不得 企业”。即:不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不得经营批发业务,不得再扩大经营范围和建设 规模,不得开设分店和延长合营年限,不得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和原材料的减免税政策。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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