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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办发[2004]73号颁布时间:2004-09-30

     2004年9月30日 国办发[200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 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掌握他们的最新实际情况,并为制定 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经国务院批准,定于 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这次抽样调查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 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 调配合,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确保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邓朴方  中国残联主席 副组长:张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新宪  中国残联副主席     张为民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成员由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口计生 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有关同志担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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