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造修船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87号颁布时间:1999-10-02
1999年10月2日 国办发[1999]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防科工委、外经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严
格控制造修船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防科工委、外经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严
格控制造修船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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