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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公通字[1994]65号颁布时间:1994-07-26

     1994年7月26日 公通字[199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本地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费标准, 并将核定后标准及时报公安部备案。   同时,发去特种行业许可证统一式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照此式样负责印 制,并要保证质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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