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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与专利权的效力有关?

颁布时间:1999-10-1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9/99信息】 合同法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 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专利权 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宣布无效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 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合同 有效期内,专利权被终止的,合同同时终止,让与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 失。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让与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受让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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