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财政部关于下达2000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缴计划的通知
国电财[2000]244号颁布时间:2000-05-15
2000年5月15日 国电财[2000]244号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财政部驻各省(市、自治区)财政
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确定三峡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国家电力公司、财政部拟定了2000年三
峡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三峡基金")征缴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和征收范围仍按国家电力公司、财政部《关于下达1998年三峡
工程建设基金征缴计划的通知》(国电财[1998]137号)执行。
二、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2000年征缴计划。对欠缴三峡基金,各单位要加大
清欠力度,尽快足额补征入库。
附件:2000年三峡建设基金缴库计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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