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一批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农经发[2003]1号颁布时间:2003-03-24
2003年3月24日 农经发[20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精神,根据《农业产业
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初步监测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议,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7家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良好,
监测合格,其中27家经审查同意更名(名单附后)。14家企业因已达不到国家重
点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监测不合格,不再享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监测表明,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两年来,企业规模扩大,科技研
发水平提高,带动农户和开拓市场能力增强,总体运行良好。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骨干力量,各地要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继续扶持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发展。
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农
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
可出。对于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附件:第一批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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