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秋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农牧发[2004]35号颁布时间:2004-09-04
2004年9月4日 农牧发[2004]3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防火指挥部:
入秋以来,我国大部分牧区持续干旱、高温,大风天气增多,牧草陆续枯黄,部
分地区已在8月份提前进入秋季草原防火期,草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全面提高草
原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努力减少草原火灾损失,切实做好秋季草原防火工作,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火责任
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
分认识草原防火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草原防火
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保护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要切实加强
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检查、早防范,决不能麻痹懈怠。
要按照农业部和本省区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
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地草原防火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
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草原防火工作。
二、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我部将在秋季草原防火期间,派出检查组赴重点草原防火地区检查防火工作。各
地要在秋季草原防火期开始前,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要对防火物资储备库、
防火站现有的防火车辆、灭火器具、通信器材等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保养,确保
设备完好。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草原防火隔离带开设任务,对
开设不符合要求的地段,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草原防火隔离带真正发挥作用。
要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的作用,严格控制和管理外来火源,加大在高火险时段对火灾
多发区域的巡查密度,及时妥善处置火情。
三、抓好防火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全国草原防火培训班暨扑火实战演习已于近日举行。各地要立即组织做好本地区
的草原防火培训工作。要将草原扑火组织指挥、扑火技战术、紧急避险、风力灭火机
的使用和保养等基本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要加强草原防火实用技术的研究、开
发与利用,推广运用计算机网络、3S(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卫星定位)等高新技
术,不断提高草原防火管理水平。
四、做好火情监测,确保信息畅通
要做好草原火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
加大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严格执行草原防火值班制度,在
防火期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并由领导带班。对卫星监测发现
的热点,必须认真核查及处置,不得延误。要严格执行草原火灾报告制度,不瞒报、
不少报、不迟报,确保火情信息迅捷畅通。
为及时掌握草原防火情况,各省区草原防火值班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传报我部
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黄明亮、吴晓天、宋中山
联系电话:010-64193111、64193161
传真:010-65005180
E-mail:fanghb@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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