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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试行标准》的通知

国农办[2003]130号颁布时间:2003-05-23

     2003年5月23日 国农办[2003]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 财政厅(局),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我 们研究制订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试行标准》,现随文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试行标准》(土地治理部分)同时废止。 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各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中央农口有关部门,按照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并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试行标准   为了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投资目标,达到预期效益,参照国家农业、 林业、水利等部门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规程,结合农业综合开发自身特点,特制定本 标准。   凡国家立项投资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均按照本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优势农产品基地、节水农业示范、 草原(场)建设、农业生态工程等建设内容。   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标准   一、综合标准   1.项目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 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项目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2.项目区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并符合本地区农业发展 的总体规划;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治理,连片开发。   3.平原地区的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 渍能降,实现园田化;丘陵山区的项目区,川地基本实现园田化,坡地基本实现梯田 化。   4.项目区及主要工程建筑物设立永久性标志,管护组织和管护制度健全,责任 落实,各项工程设施保持完好,能较长时期发挥效益。   二、水利措施   (一)灌溉工程   1.灌溉系统规划科学,灌溉用水不超出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力,水质符合农 田灌溉用水标准。   2.湿润半湿润地区灌溉保证率:旱作区不低于75%,水稻区不低于85%; 干旱半干旱地区灌溉保证率:旱作区不低于50%,水稻区不低于75%;其他地区 一般不低于70%。   3.新建、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小型水库、塘坝及引水渠首等工程,符合水利 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采补平衡;机 井和泵站的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10kv以下输变电设施配套齐全,综合装置效 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   4.输水、配水渠系(管道),田间灌溉设施,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齐全, 性能与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5.采用先进适用的灌水方法与技术,用科学灌溉制度指导灌水,鼓励采用喷灌、 微灌等先进灌水技术。   (二)排水工程   1.排涝设计标准不低于5~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防洪设计标准不低于 10~20年一遇。   2.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水渠系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桥、涵、闸 等建筑物配套,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应根据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 水位的要求等综合因素确定。排水工程设计:旱作区一般采用1~3天设计暴雨,从 作物受淹起1~3天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采用1~3天设计暴雨,3~5天 排至耐淹水深。   3.有渍害的旱作区,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后,应在农作物耐渍时间 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水稻区在晒田期3~5天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   4.改造盐碱地要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在返盐(碱)季节前将地下水位降到农 作物生长的临界深度以下;在农作物播种出苗等生长关键期,控制0~20cm表土 层的含盐量,以不危害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为限。   三、农业措施   (一)农田工程  1.平原地区的田(地)块,要按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格田化,以有 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北方地区格田面积为200~400亩;南方地 区为50~100亩。   2.丘陵山区的10~25度坡耕地,要按照水土保持和农业耕作要求建成等高 水平梯田(地),地面平整,并构成反坡;土壤活土层厚度一般不小于25~30 cm,田面宽度一般要达到3~5m,田(地)埂稳定牢固(南方地区的田埂要采用 石块衬砌或建设生物梯坎),修建好排水沟、泄洪沟,达到防洪标准,防止水土流失。   (二)田间道路   布局(规划)合理,顺直通畅。机耕路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要与乡、村 公路连接,满足中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支路能保证农机通行,晴雨天畅通,并配 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   (三)土壤改良   1.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 0.1个百分点以上。   2.改造瘠薄地要加厚土层,使耕作层达到20cm以上。改造砂姜黑土或土壤 中卵石多的地块,要清除砂姜卵石并掺合粘土。   (四)良种繁育与推广   项目区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在有条件而又需要的项目区建立优质 良种繁育基地,修建种子晾晒、仓储设施,配备必要的种子加工检测设备。   (五)农业机械化   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平原地区主要作业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丘陵山区农 业机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四、林业措施   (一)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 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90%以上。   (二)人工造林苗木要达到二级以上的标准,造林当年成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要 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三)平原地区的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要达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防护林网格 面积为200~300亩,最大不超过450亩;防护林网控制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 面积的比例,北方地区达到85%以上,南方地区达到75%以上;严重风蚀地带, 要适当减小林网网格面积。   (四)丘陵山区项目区要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要加大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力度。   五、科技措施   (一)农技服务体系。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完善项目区农业服务体系和质量检 验检测体系,强化科技服务功能。   (二)技术推广。在项目建设期间,推广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加强农产 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方面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 率与非项目区相比,至少提高3个百分点。   (三)技术培训。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项目区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 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3次,对项目区的农民进行有关技术培训1~2次,做 到每个行政村有3~5名农业科技骨干,每10户有1户科技示范户。   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标准   优势农产品基地,特指具有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在国内外市场具有 较强竞争力,具备一定规模、产业化经营程度较高的种植业(经济林除外)优势农产 品生产基地。该项目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种苗繁育,农技服务体系和必要的 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等建设内容。   一、综合标准   主导优势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不低于项目区农作物种植面积的70%;农业生产基 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能满足主导产品生产的需要;良种基本实现统一供应,并且来 源有保障;农技服务、质量检测(检验)体系配套完善,保证标准化生产的需要,产 品质量安全,产品市场相对稳定;基地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产地品牌,有相应的龙头 (企业或市场)作保障,产业化经营程度较高,项目区农民增收明显。   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执行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针对主导优 势农产品的实际生产需要,可适当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重点是加强节水和农业机 械化等方面的建设。   三、种苗繁育   (一)良种繁育能力设计或区域内已具备的繁育能力,能够满足基地优势农产品 生产的需要,保证基地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   (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所选用的优良品种,必须要经过省级(含)以上种子 鉴定部门的鉴定,并经过试验、示范,适应本地种植推广。   四、农技服务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一)通过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完善县、乡现有农业技术等服务体系建设,大 力推广农产品优质高效规范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等成套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项 目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高。   (二)通过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站(点),完善县、乡 现有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提高优势农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在项目建设期间,围绕优势农产品生产,对项目区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 和科技示范户进行技术培训2~3次,对项目区的农民进行有关技术培训1~2次。   节水农业示范建设标准   一、综合标准   (一)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农艺、管理等综合节水措施,水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有大幅度提高。项目区单位面积用水量节约20%以上,水分生产率提高20%以上。   (二)节水工程设施配套完善。除有回灌补源要求的渠段外,对渠道进行防渗处 理或采用管道输水。平整土地,合理调整沟畦规格,改进地面灌水技术,推广行走式 灌溉机具等,提高田间灌水效率。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作物种植区和农业集约化程 度较高的地区,积极采用喷灌、微灌等先进灌水方法。   (三)渠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70,井灌区不低于0.80、喷灌、 微喷灌区不低于0.85、滴灌区不低于0.90。   (四)节水工程的管护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管护责任落实,设施完好率符 合有关管理规程规定,能够持久发挥效益。   (五)节水农业示范工程所采取的农业、林业和科技措施的建设标准,执行改造 中低产田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   二、主要节水工程   (一)工程节水   1.渠道衬砌。衬砌渠道的技术指标达到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坚固耐用,抗冻性 能好。   2.管道输水。干、支两级固定管道在灌区内的长度,每亩为6~10m,井、 水泵、管道、出水口、量水设施及田间工程综合配套。   3.喷灌。喷洒均匀度、喷灌强度和雾化指标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各种设备配套 合理。   4.微灌。灌溉用水的水质符合要求,所需过滤器、输(配)水管道、滴头等设 备配套齐全。   5.注水种。水源可靠,取运水设备满足最佳时期内播种和苗期灌溉,水源最大 田间运距采用畜力的不大于200m,采用机械的不大于500m。   6.小型蓄水工程。根据降雨、地形、耕地等条件,布设小型塘坝、水窖等蓄水 工程,做到坚固耐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二)农艺和管理节水   1.农艺节水措施包括蓄水保墒、地膜(秸秆)覆盖、选用抗旱品种、施用抗旱 保水剂等。各项农艺节水措施选用科学合理,并符合技术规范。   2.节水灌溉制度先进合理,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做到宏观上实行总量控制, 微观上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水稻区推广“薄、浅、湿、晒”模式;蔬菜等经济价值较 高的作物采用节水、丰产灌溉模式;严重缺水地区采用灌关键水等非充分灌溉模式。   3.积极推行“用水户自主管理灌排区”和“用水者协会”管理模式,配备必要 的量水设施,按用水量和供水成本收取水费,达到以管理促节水的目的。   草原(场)建设标准   草原(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草地、天然草场改良、天然草场划区轮牧、饲 料基地、草籽繁育基地和畜牧基础设施等建设内容。   一、综合标准   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天然草场成片面积在5000亩以上,人工草地在 1000亩以上;人工草地覆盖度达到95%以上,亩产优质青于草达250kg以 上;天然草场退化草地改良治理后,优良牧草占40%以上,牧草产量在原基础上提 高30%以上,草地覆盖度达到90%以上;沙化草地经治理后,草地覆盖度达到 90%以上,优良牧草占40%以上,亩产青干草达到150kg以上;天然草场划 区轮牧,牧草产量增加20%以上,载畜量提高0.8倍以上;饲料基地亩产青贮饲 料2500kg以上,精饲料200kg以上,多汁饲料3000kg以上;草籽繁 育基地亩产草籽18kg以上。   二、水利措施   (一)灌溉人工草地、饲料基地和草籽繁育基地,有可靠的水源和配套齐全的灌 溉设施。采用节水灌溉方法与技术,灌溉人工草地灌溉保证率在50%以上,饲料基 地、草籽繁育基地灌溉保证率在75%以上。   (二)天然草场改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小塘坝、集雨工程等,适时对退化及沙 化草地实施灌溉。   (三)划区轮牧区合理设置牧道和饮水点,高标准轮牧区达到管道输水、小区内 饮水,一般轮牧区采用固定和移动饮水方式,固定饮水点与放牧场适宜距离为 1.5km左右。   三、草业措施   (一)围栏。网围栏符合ZBB92001-003环扣式镀锌钢丝网围栏标准, 围栏高度在1.1~1.3m;生物围栏采用密实种植,宽度1.5~2.0m;划 区轮牧小区利用网围栏、太阳能、风能围栏或活动围栏进行分隔保护。   (二)耕作。选择适宜的播期、播深和播量,精耕细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苗全、 苗齐、苗壮。旱作人工草地原则上采用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   (三)良种。选择适合当地水土条件,抗旱、抗寒、抗逆性强、产量高、营养价 值高的优质牧草和饲料作物品种,牧草种籽和饲料作物种籽的纯净度达到85%以上, 发芽率达到95%以上。1000亩以上的草籽繁育基地,根据需要配置仓库、晒场 和种子精选设备。   (四)畜牧基础设施。标准化棚圈符合当地统一设计标准,砖木结构,建筑面积 按一个羊单位0.5m2计算,但不少于150m2;配套活动场院面积按一个羊单 位3m2计算,但不少于600m2;配套贮草棚面积按一个羊单位0.6m2计算, 但不少于180m2平方米;青贮窖就地取材,坚固耐用,内壁光滑,防冻,不透气, 青贮体积按一个羊单位0.1m2计算,但不少于30m2;药浴采用洗浴池和移动 淋浴式,洗浴池坚固耐用,防冻,长度在15m以上。   (五)牧业机械化。地势相对平坦的草场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小丘陵和沙丘作 业实行机械和人工相结合。   四、科技措施   (一)科技服务体系。采取技术承包、合作、依托、咨询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 项目区科技服务体系。   (二)技术推广。普遍推行牧草免耕播种、划区轮牧、天然草地补播、牧草混播、 优质牧草选育、鲜草捆包、牧草综合加工,节水灌溉、胚胎移植、疫病防治等先进适 用技术,使项目区科技贡献率比当地平均数提高5个百分点。   (三)技术培训。在项目建设期内,对基层干部、技术人员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 训3次,对家庭牧场户培训2次,每个项目区有2名科技骨干。   农业生态工程建设标准   农业生态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治理、土地沙化地区治理和农村 能源生态建设等内容。通过改善生态脆弱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生态条件,提高农民生产 生活质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综合标准   (一)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治理。采取生物与工程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项目区治理面积不低于1000亩,治理程度达70%以上。   (二)土地沙化地区治理。选择水土条件相对较好、地势平坦、土层厚度在 30cm以上、治理潜力较大的地区进行治理,项目区治理面积不低于5000亩。   (三)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通过建设沼气池等农业废弃物利用设施,合理地利用 光、热、水、土等资源,形成太阳能利用、畜禽饲养、沼气开发和高效经济作物生产 的生态链条。   二、水土保持工程   (一)坡耕地治理。梯田的田面宽度在3~5m以上,防御暴雨标准不低于10 年一遇,3~6小时最大降雨,做到田、路、沟、渠配套。   (二)沟道治理。做到大、中、小型工程相互配套。谷坊工程防御标准为 10~20年一遇,3~6小时最大暴雨。小型淤地坝应做到土坝与溢洪道或土坝与 泄水洞配套,淤积年限一般为5年;中型以上的淤地坝应做到坝体、溢洪道、泄水闸 配套齐全,淤积年限不小于5年。设计洪水标准,中型坝按10~30年一遇确定, 大型坝按30~50年一遇确定。   (三)小型蓄排水工程。坡面、路旁、沟底小型蓄排水工程布局合理,截水沟的 间距为20~30m,防御暴雨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   三、林(草)业工程   (一)成片造林。造林面积在30亩以上,当年人工造林成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 达到85%以上,林地内不存在连片面积1亩以上宜林的无林地块。   (二)封山(沙)育林地。每个封育区面积不小于500亩,南方地区5年,北 方地区7年后林草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不存在1亩以上无林草地块。   (三)退耕还林(草)   1.水土流失严重地区:25度以上坡地必须退耕还林还草,当年造林种草成活 率和三年后保存率达到85%以上;16度~25度坡地,土壤侵蚀严重的地段必须 退耕还林还草,林木或林草覆盖率达到50%以上。坡面较长的坡耕地,沿等高线方 向种植固定的草带(或灌木带),草带(或灌木带)间距离12m~20m。   2.沙化地区:植被盖度0.2以下的地带,林草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植 被盖度0.2~0.4的地带,林草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四、农村能源生态工程   因地制宜发展以沼气池为基本建设内容的农村小型能源工程建设,完善推广“四 位一体”、“五配套”、“猪沼果(菜)”等能源生态模式和技术。   (一)沼气池。内壁坚固耐用,保温性能和封闭性能良好,容积不小于6m2, 有安全通道与农户厕所、畜禽棚圈等相连接,能够有效地利用秸秆、人畜粪便等生产 沼气,为农户生产、生活提供必要的光、热等能源。   (二)配套设施。   1.灌溉系统规划科学,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采用先进适用的灌水方法与技 术,用科学灌溉制度指导灌水,鼓励采用喷灌、微灌等先进灌水技术。   2.日光温室。主要在北方“四位一体”农村能源生态模式中进行配套建设。一 般单棚室内面积不小于0.5亩,采光充分,骨架坚固,温室四围开挖防寒沟填充秸 秆,墙体坚固防寒保温,为发展种植、养殖业提供充足的光、热、水等资源条件。   3.合理设置畜禽棚圈,采用钢管围栏,混凝土床体;配套修建厕所;配套购置 电子炉具和沼气灯等设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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