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部法规 > 正文

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农企发[2002]2号颁布时间:2002-01-22

     2002年1月22日 农企发[20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乡镇企业局、外经贸厅(委、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乡镇企业局、外经贸局: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农业 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制订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 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向型经济 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乡镇企业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现就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九五”以来,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在推动我国外经贸整体战略的实施,促进外 贸出口,拉动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到2000年底,乡镇 企业与外商、港澳台商合资合作企业25600多家,出口生产企业139500多 家,境外办厂1886家;全年实现出口交货值8669亿元,比“八五”末增长了 60%多,年均增长达10%;累计利用外资307亿美元。目前乡镇企业外向型经 济已经成为我国外经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外贸出口的重要增长点。“十五”时期, 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新的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 及国内扩大内需、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实施,国民经济乃至乡镇企业对世界经济的依 存度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 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精神,进一步扩大乡镇企业出口,推动乡镇企业“走出去”,提 高乡镇企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乡镇企业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整体素 质和水平,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今后一段时期,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 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住加入世贸组织的机 遇,以发展提高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科 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 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扩大 利用外资,千方百计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高竞争能力,促进乡镇企业更大范围内和 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力 争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再上新台阶。   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05年,乡镇企业出口交货 值达到12700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市场的 范围进一步拓宽,“走出去”的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 提高。   三、认真落实各项外经贸政策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外经贸政策,积极组织符合贷 款条件的乡镇出口企业开展银企合作。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 优先协调解决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对符合境外加工贸易业务条件企业的贷款应按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支持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信贷指导意见》 办理;实力强、效益好、重合同、守信用的出口企业,经过信用评级,争取获得一定 的出口信贷的授信额度。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有关要求,加快建立乡镇企业发展 基金,并应重点支持有订单、还款有保证的乡镇出口企业。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合外经贸部门积极组织乡镇企业做好有关机电出 口产品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落实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有关政策,加快出口产品结构 调整,扶持和培育一批名牌机电出口产品。   要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 乡镇企业进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请工作,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 市场开拓资金”的作用。   认真组织落实《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扩大出口计划》,积极推进运用高新技术 改造机电、纺织和农产品加工等传统行业。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按相关规 定,凡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享受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的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应在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的基础上,把其建设成出口的 重要基地。   四、切实依靠科技进步扩大产品出口   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通过推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推动乡镇企业出口产品 由初级工业制成品为主,向初级工业制成品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制成品 并重转变。培育和扶持名牌产品出口,抓好有关的国际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保认 证等基础性工作,增强出口企业和产品的非价格竞争力。继续扩大服装、轻纺产品、 农产品加工品等优势产品的出口,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步提高农产品加 工品出口的比重,以此带动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出口产品生产布局, 东部地区要逐步将劳动密集型的初级制成品的生产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着力开发资金 及技术密集型出口产品,中西部地区要结合自身优势,继续发展传统的名特优新出口 产品。要引导乡镇企业在巩固美、欧、日、东南亚等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 拉美、中东、东欧和非洲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五、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国家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的乡镇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 立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有助于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的境外 企业。特别是鼓励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设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和扩大国内 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的出口。对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到境外办企业的乡镇 企业,享受国家各项有关的优惠政策。   六、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和合作力度   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把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引进智力紧密结合起来,引进硬件 与引进软件并重,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其它各类合资、合作投资企业的服务,采取 积极措施扩大招商引资和合作力度。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各级乡镇企业和外经贸部 门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各地 《乡镇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项目目录》,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外商在相关领 域投资。首先要加强农产品加工领域利用外资工作,以此带动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 技术改造;同时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和环保等产业,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 整体素质的提高。乡镇企业要积极发展和利用中介机构,采用委托招商、定向招商、 网上招商等办法,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为促进乡镇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要 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用于乡镇企业开展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   结合西部大开发,加大西部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鼓励外商及东部地区乡镇 企业与西部地区进行多种形式的合资与合作。西部地区乡镇企业要引进外资与引进内 资并重,大力宣传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和潜在的市场优势,利用各种途 径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西部地区要运用区位优势发展边境贸易,充分利用国家有关边 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吸引东部发达地区的企业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外经贸出口企业, 共同开辟周边国家市场。   七、不断强化对乡镇企业的服务   要充分利用我国驻外机构、外经贸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为乡镇企业 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要利用多种方式为乡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帮 助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发展电子商务。要充分利用外经贸院校和各级乡镇企业培训中心 等教育培训资源,为乡镇企业培养各类外经贸专门人才,并开展外经贸政策、国际贸 易及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等专题培训。要通过建立重点出口乡镇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 握企业出口动态,了解国家有关外经贸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在进出口贸易 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探索乡镇企业扩大出口的途径、方法和政策措施。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外经贸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发展 开放型经济的精神,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落实扩大出口、利用外资和实施 “走出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支持乡镇企业积极参与经济全球 化和国际经济竞争。各级外经贸部门要拓宽服务领域和对象,把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 经济发展作为外经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级乡镇企 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作为促进乡镇企业调整、发展、提 高的重要措施,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更快 更好地发展。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