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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检验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3]44号颁布时间:2003-02-18

     2003年2月18日 卫法监发[200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检验工 作,现印发修订后《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2003年版),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消毒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由 卫生部负责解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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