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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加工的后续产品类别判定的批复

国药监械[2002]379号颁布时间:2002-10-24

     2002年10月24日 国药监械[2002]379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加工的后续产品类别如何判定的请示》 收悉,现批复如下:   医用棉球、棉签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医用脱脂纱布块、棉纱垫按Ⅱ类医疗器械 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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