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制订工作的几点意见
颁布时间:1986-08-30
1986年8月30日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以下简称估算指标)的制订工作是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
重要基础工作。估算指标是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或行性研究报告)投
资估算的依据,并可作为编制固定资产长远规划投资额的参考。估算指标中的主要材
料消耗量也是一种扩大材料消耗指标,可作为计算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消耗量的基础。
估算指标的正确制订对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度、对建设项目的合理评估、正确决策具
有重要的意义。
去年以来,有的部门已经开展这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目前第七个
五年工程建设估算指标制订修订工作计划,已由国家计委正式下达。为做好估算指标
的制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估算指标的编制原则
1.估算指标项目的确定,应考虑以后几年看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
(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
2.估算指标的分类、项目划分、项目内容、表现形式等,要结合各专业的特点,
并与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相适应。
3.估算指标的制订要正确体现党和国家的有关建设方针政策,符合近期的技术
发展方向,反映正常建设条件下的造价水平,并适当留有余地。
4.估算指标要有粗、有细、有价、有量,有必要的调整、换算办法等,以便灵
活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准确地编制投资估算。
二、估算指标的分类及表现形式
由于建设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不同,为了
方便使用,估算指标应结合专业特点按其综合程度的不同适当分类。一般工作项目可
分为:建设项目指标、单项工程指标和单位工程指标。
建设项目指标:一般应有工程总投资(或称总造价)指标,以生产能力(或其他
计量单位)为计算单位的综合投资指标。投资指标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列入建
设项目总投资的,从筹建至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
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项工程指标:一般系指组成建设项目的各单项工程的以生产能力(或其他计量
单位)为计算单位的投资指标。它应包括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
购置费以及应列入单项工程投资的其他费用。
单位工程指标:一般系指建筑物、构筑物以平方米、立方米、延长米、座等为计
算单位的投资指标。
建设项目指标和单项工程指标应说明所列项目的建设特点、工程内容组成、建筑
结构特征、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台数)、单价,其他设备费占
主要设备费的百分比,主要材料用量和基价等。
单位工程指标应说明工程内容、建筑结构特征、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量、其他
材料费、人工合计工日数和平均等级以及机械使用费等。
估算指标一般应有附录,主要列出因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不同,设备材料价格
(区分国内,外价格)的不同等对估算指标进行必要的调整换算所必须的有关规定或
附表。
三、编制方法
1.收集整理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符合现行技术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有可能
重复采用、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图、标准设计以及相应的竣工决算或施工图预算
等,据以综合平衡、研究确定估算指标的分类及其项目划分。
2.按照确定的项目划分,利用选定的工程竣工决算或施工图预算,按编制年度
的现行价格等资料,对原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的水平,进
行必要的调整和计算。
由于估算指标的计算工作量大,应尽可能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编制。
四、管理分工及进度要求
1.工业、交通、文教、卫生等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估算指标,
主要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专业特点,并适当考虑地方专业项目的需要组织制订,
并负责审批和管理,报国家计委备案。
2.住宅、中小学和其他小型建设项目等的估算指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制订或补充,并负责审批和管理,报国家计
委备案。
3.已列入计综[1986]150号文第七个五年工程建设估算指标制订修订
工作计划的,要按计划尽量提前完成。未列入上述计划的,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
治区和直辖市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在今年第四季度提出估算指标制订工作计划,报国
家计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局。
五、建立积累工程造价资料的工作制度
为及时提供编制投资估算所必需的资料,并为制订和补充估算指标打下良好基础,
必须建立、健全积累工程造价资料的工作制度。
1.各建设单位应在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规定格式整理工程造价
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和有关定额站各一份。
2.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责成所属的设计单位和定额站适
当分工,将收集整理的工程造价资料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工程
造价资料数据库”。
3.积累工程造价资料的表格及填表说明,由各主管部门结合具体情况拟订。
六、工作经费
按照国家计委计标[1986]288号通知印发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
额工作的意见》中的第四条执行,工作经费由各部门、各地区安排解决。
七、加强组织领导
制订估算指标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
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领导,尽快明确具体的负责单位,落实估算指标的主编单位、
参加单位,成立精干的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和制订估算指标工作。各有关领导要经常
督促检查这项工作。保证顺利完成估算指标的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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