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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公告2002年第1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2002年第10号颁布时间:2002-02-19

     2002年2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 业局公告2002年第10号   今年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自菲律宾进口的凤梨种苗实施检疫时,截获 一类危险性有害生物——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is(Cobb)Thorne)。为防止 疫情传入,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菲律宾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进 口采取临时紧急检疫措施。   一、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直接或间接(包括邮寄或旅客携带)从菲律宾进口凤 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二、暂停办理进口菲律宾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及其栽培介质 的检疫审批。   三、凡违反规定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 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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