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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增设商标申请书式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7]第247号颁布时间:1997-10-13

     1997年10月13日 工商标字[1997]第247号 各商标代理组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商标注册申请 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增设《撤回商标变更/续展/转让/注销申请书》。现将该书式 予以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撤回商标变更/续展/转让/注销申请书》(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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