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5号颁布时间:2002-12-03
2002年1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2年第55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1年12月7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比
利时、德国、荷兰和俄罗斯的进口己内酰胺产品开始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29337100。
由于本案涉及的下游产业反映比较强烈,情况较为复杂,调查机关要对下游产业
的状况进行调查,因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
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3年6月7
日。
特此公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