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1995年第2号
颁布时间:1995-09-25
1995年9月25日
根据外经贸部1995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1996年共对27种商品配额试
行招标;暂停水泥、薄荷脑(油地种商品的招标;另根据部分商品当前出口情况,拟
推迟羊绒等8种商品的招标时间。为保证1996年的配额有偿招标工作能够达到预
期目的,现对上述暂停或推迟招标的水泥、羊绒等10种商品1995年中标配额的
使用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暂停招标商品1995年中标配额的使用安排
为充分使用水泥中标配额,并有利于薄荷脑(油)配额的使用或上交,对这两种
暂停招标商品1995年中标配额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招标办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规
定办理,即:配额有效期到今年底为止;不再返还配额中标金(按招标办法规定交回
中标配额后,返还中标保证金者除外);其许可证有效期到明年2月底止。
二、关于对推迟招标商品1995年中标配额的使用安排
羊绒、无毛绒、兔毛、地毯、原木、甘草、甘草制品、鲜蜂王浆(粉)8种商品
1996年第一次招村时间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公布。问时,为保证配额招标工作及
中标配额的有效性,保护中标企业利益,将上述1995年的中标配额有效期延长到
1996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