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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反馈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外经贸管综函字[1999]第248号颁布时间:1999-06-16

     1999年6月16日 外经贸管综函字[1999]第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央 管理的外经贸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核查反馈办法〉的通知》 ([1999]外经贸管发第22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外经贸部委 托EDI中心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以下简称“CIECNet”)上开发了“进出口商品配 额执行情况反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通过了试运行,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系统》的程序:   首先:进入“CBBCNet”,网址为:http://WWW.ec.com.cn/。   第二,进入《系统》,网址为:http://etpc.ec.com.cn:8001/。   第三,输入用户名称和用户口令。   第四,按贸易方式输入、修改或查询有关数据。输入或修改上月有关数据的截止 日期为每月20日24时以前。超过该时间,则只可查询。   第五,退出《系统》。   二、用户名称和用户口令: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的“用户名称” 按所给定的“用户代码”(详见附件一)输入。   (二)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的“用户名称”,按本企业的企业代码输入。   (三)“用户口令”均暂定为“Password”。   本口令有效期为1999年7月31日。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修改本单位的 用户口令,口令的设定应在6至10位数之间[以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小写)任意混 合定义]。   三、《办法》规定核查情况应通过“CIECNet”进行反馈,因此,凡未加入 “CIECNet”的省市外经贸委(厅、局)和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应尽快加入 “CBBCNet”。   请按外经贸部EDI中心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二)办理加入“CIECNet”事项。   四、在执行《系统》的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贸管司)反馈。同时, 请各单位将使用《系统》的联系人、电话、传真书面报我部(贸管司)。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用户代码” (略)    二、“CIECNet”通讯录及其加入申请表(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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